發布時間: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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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滅蚊工作面大,涉及人口多,而且防治要求高,需要根據它的特點制定一個針對性強、行之有效、并能持久的滅蚊策略作為指導思想,從而可以更好地選擇防治手段和方法,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
從一些滅蚊先進城鎮來看,滅蚊工作范圍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滅蚊區,通常是城區的大部分,這是爭取達標的火蚊主戰場。另一是滅蚊區外環境的防護帶,主要是為了防止或減少蚊蟲侵入滅蚊區。兩者滅蚊的目的要求、防治環境以及蚊蟲對象都有所差異,因而要求釆取不同防治策略。在滅蚊區,應該采取治本清源;在防護帶則是成幼兼治。防護帶的防治策略和方法,也可供鄉村蚊蟲防治工作參考。
所謂治本清源是通過去除孳生場所,輔之以殺滅幼蟲,以控制或杜絕蚊蟲發生,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進行成蚊防治。它是根據城鎮滅蚊特點提出的。
城鎮滅蚊的要求是長期地把滅蚊區的蚊蟲數量減少到很低的程度,達到全國規定的考核驗收標準。滅蚊成果的評價主要是蚊蟲數量的變化,包括幼蟲的孳生情況。為此,控制蚊蟲孳生是極根本的辦法。
過去城鎮滅蚊也有強調使用殺蟲劑噴殺成蚊,認為殺滅成蚊簡單易行,見效快而直接使用殺蟲劑防治成蚊無疑適用于旨在切斷傳播鎖鏈的抗瘧工作,或在登草熱流行時,為了控制傳播而噴殺成蚊,但顯然不適用于具有上述特點(第三宵)的城鎮滅蚊。這是因為:
A. 大規模使用殺蟲劑噴殺成蚊,包括機滅蚊,如果使用得當, 可以降低噴灑區的成蚊密度,但不可能殺死其全部,甚至大部分蚊蟲。在一個面積廣大、環境復雜、房屋密集的城鎮,更難實施全方面噴灑來取得上述效果。再者,噴殺成蚊效果是短時間的,不能起到長久性的防治作用。在一次噴灑之后,需要再定期噴灑,不然密度將會回升.所以殺滅成蚊不能達到城鎮滅蚊的要求關于使用殺蟲劑防治成蚊問題,將在第七節作進一步討論。
B. 噴殺成蚊而不從去除孳生場所著眼,一次噴灑存活下來的雌蚊可以繼續繁殖,逐步恢復其原來的密度。新加坡是全球公認的防治登草熱媒介成效比較好的國家。它所釆取的防治策略就是去除蚊蟲來源,也就是本節所稱的治本清源。當地的專家認為,假定在一個環境中有1000只孕卵的雌蚊,并在孳生存所存在,如果采取噴殺成蚊的辦法,即便殺死其中的999只,則這1只存活的孕卵雌蚊仍可充分利用現有的孳生場所,繁殖它的后代,逐步增加其數,以新加坡的情況,約2個月內就可以恢復其原來的種群數量。反之,如果徹底 去除孳生場所而對成蚊不作任何處理,則經過2-3周之后,存在的雌蚊將死亡殆盡,由于無孳生場所而不能恢復其原來的種群。
以上雖然是一個假說,但在新加坡得到實踐的證明,其實任何殺蟲劑處理不可能殺死1個城市99.9%的孕卵雌蚊。新加坡的例子是針對埃及伊蚊,然而城鎮滅蚊的主要對象都是容器型或污水型的家蚊或半家蚊,與埃及伊蚊防治有許多共同之處。
從供蚊蟲孳生的水體來說,城鎮多人為積水,比較容易處理。而防治的主要對象淡色庫蚊、致倦庫蚊、白紋伊蚊等又都是生在容器或小型積水中,更不難去除。由于治本清源著車在環境治理,許多措施是帶有根本性的,因此有利于滅蚊成績的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