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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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后,災害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當地政部或民政等部門的災情通報后,應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人員趕赴事發地,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對當地災情和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及能力作出評估。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本級人民政部的統一部署,根據災情、傷情、病情、防疫災情進行分級響應,并根據實際情況及事件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衛生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V級響應)。I級應急響應由衛生部組織實施。Ⅱ級、Ⅲ級、V級響應分別由省、市
(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支援。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災區應急工作需要,可以對響應級別作出調整。對衛生應急能力薄弱的地區可適當調高響應級別。
(一)I級響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衛生部啟動I級響應:險鼠做
1.依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啟動I級響應的自然災害事件:
2.國家認定需要開展衛生應急工作的自然災害事件,
3.衛生部認定需要開展衛生應急工作的自然災害事件。
響應啟動后,衛生部負責組織協調開展自然災害衛生應急工作,及時向國家報告,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根據災區醫療衛生救援工作需要,調動國家的級別自然災害衛生應急隊伍和全國醫療衛生力量,協助災區開展衛生應急工作。必要時,可制定對口支援方案,組織支援地區與受災地區協同開展工作。
(二)Ⅱ級響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啟動Ⅱ級響應:
1.依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啟動Ⅱ級響應的自然災害事件;
2.省級人民政部認定需要開展衛生應急工作的自然災害事件;
3.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需要開展衛生應急工作的自然災害事件。
響應啟動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開展災害衛生應急工作,并及時向衛生部和同級人民政部報告。衛生部加強工作指導,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Ⅲ級響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市(地)級衛生行政部門啟動Ⅲ級響應:
1,依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啟動Ⅲ級響應的自然災市(地)毀人民政部認定需要開展衛生應急工作的自然災害事件;
2.市(地)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需要開展衛生應急工作的自然災害事件。
響應啟動后,市(地)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開展災害衛生應急工作,并及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部報告。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加強工作指導,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IV級響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啟動Ⅳ級響應:
1.依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啟動V級響應的自然災害事件;
2.縣級人民政部認定需要開展衛生應急工作的自然災害事件;
3.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需要開展衛生應急工作的自然災害事件。
響應啟動后,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開展災害衛生應急工作,并及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部報告。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加強工作指導,提供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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